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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ived from

http://www.cet-taiwan.com/periodical/et_show_search.asp?serno=206 師德

 

 

狀況一:  遠處傳來TA的聲音「老師,張大文又沒帶課本來了。這已經是他連續第三次了。」

處理一:  「張大文,你為什麼老是沒帶課本來上課,去旁邊罰站。」

處理二:  「張大文,你又沒帶課本是嗎?下課留下來將課文抄10遍。」

處理三:  為何又沒帶,書放在家裡嗎?帶回家複習很好,但要記得帶來喔!」

 

狀況二:  老師,我又沒怎樣,張大文他用球丟我。」

處理一:  「怎麼又是你們兩個,把手舉起來,去後面站。」

處理二:  「張大文,你為什麼用球丟蔡小明,現在換小明丟你,看你會有何反應。」

處理三:  告訴我打到哪裡了?有沒有怎樣?張大文,請你告訴老師,發生了什麼事。」

 

狀況三:  上課時間已超過15分鐘,某位同學才姍姍來遲,無精打彩地走進教室。老師:「張大文,你跑去哪裡?為什麼現在才進教室?」學生:「剛剛被導師留下來寫考卷了。」

 

相信以上種種課堂上的狀況,是現階段國小級任教師每天都可能面臨的教室管理問題。而這些問題對於在每個班級每週只有兩堂課的英語科任教師來說,更是難以處理。為什麼呢?為什麼級任教師與科任教師在班級教室管理上會有相當程度的不同呢?基本上,其中的差異來自於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點:  與學生相處時間長短不同。

一般而言,國小英語課程為每週每班二節課,而每位英語科任教師大約須負責1012個班級。因此,英語老師總是在班級與班級之間快速移動,無法多留點時間給每一個班級。若以目前每班40個學生,每節課40分鐘概估,則每位學生每堂課平均可分配到一分鐘的時間。每週兩堂英語課,一學年約40週。也就是說,以英語科任教師為例,每學年平均分配80分鐘在每一位學生身上。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建立互信與互動關係,是需要相當技巧的。

第二點:  班級情感不易建立。

由於每個班級分配到的時間不多,因此無法快速且有效地與學生建立良好的溝通模式,也無法較深入地認識每一位學生,並了解其家庭環境與背景。若無法較深入了解學生的狀況,也就無從依其個別狀況加以輔導了。

在這種情況底下,英語科任教師為了讓課程能順利進行,有時會採用較為頻繁的處罰方式,以維持教室應有的秩序。

在過去,老師處罰學生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所謂「不打不成器」,而大部分的家長也都認同這樣的作法。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尊重人權的聲音逐漸響亮,家長意識甚至學生意識逐漸抬頭,處罰學生變成了一個可大可小的議題。英語老師在無法充份認識學生,並建立良好互動關係的情形下處罰學生,可能無法得到家長的信任與諒解。若處理得不好,家長可能直接向學校投訴,甚至是直接到學校「懲罰」老師的事件都時有耳聞。因此,處罰與不處罰便成了英語科任教師的一大課題。

     既然「處罰」在現階段對英語科任教師來說,仍是無可避免的一種教室管理方法,那「如何罰」才不會動輒得咎,就更形重要了。以下提出幾點處罰的原則供大家參考:

(一)     處罰學生之前,請學生說明自己受罰的原因:向學生詳細說明他做錯了什麼,並讓學生親口說明一次,以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二)     處罰輕重應視情況而定,力求公平:事有輕重緩急,處理過程中應力求公平對待所有學生,使學生信服。

 

(三)     處罰之規定最好具體明確:於開學後兩週內,花些許時間清楚舉例,向學生說明規矩及處罰原則,並且不斷地提醒學生遵守。

 

(四)     處罰應儘量在課後進行,以不影響正課為原則:課堂上處罰學生,往往耗時且影響其他學生上課情緖,並損害學生上課權益。

 

(五)     教師施罰時應保持冷靜:事情發生時,免不了會出現混亂場面,教師應保持高度 EQ,冷靜思考、判斷,才能做出恰當的處分。

 

(六)     教師施罰後應予以學生輔導或伺機給予正面鼓勵:鐵的紀律更須輔以愛的教育,才更能彰顯出它的成效。

 

(七)     秉持幽默、不傷大雅之處罰方式,使學生經歷處罰而不影響學習情緒,乃處罰原則之最高境界!

 

處罰的目的在於修正行為,讓學生遵循規則。在處罰的同時,老師也要對行為不當的學生加以輔導,並透過導師的協助,了解學生特質及家長之態度,與學生建立信任感。教育的過程中,除了愛的教育外,也要有鐵的紀律來支持,但管教的方式更要小心處理。教育是可能的,但不是萬能的。老師應該盡最大的可能來教育每一位學生。今天我們能影響一位學生,明日必能為國家節省很多不必要的社會成本。至於要處罰或不處罰,就留給各位老師自行去拿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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